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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来源:互联网资料整理 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/4/5 17:17:04       共计:4703 浏览

谢问答。答:就我观察,有。

而且,也是允许的。比如,著名的自称呼老胡,就是报社的老总身份。

有的,现在并没有规定在体制内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准上《今日头条》等自媒体的相关要求,只要不违反党纪条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应该是可以的。

在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头条实名注册,肯定不是少数。

我在头条上就看到检察人员实名认证,发表文章的。

头条对实名认证审核比较严,如果是现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名注册,肯定是要向头条后台提供有关单位的证明。否则是不会让你注册成功的。

就拿老羊自己来说吧。我是检察机关已经退休的检察员。当初认证时,除了提供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高级检察官证明以外,还在原工作单位开了一张纸质证明,说明我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,证明我于某年某月获得高级检察官资格。在单位开证明时,有关领导还再三叮嘱在网络上发表文章要注意遵守国家规定。

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头条上发表文章,传播正能量,弘扬正气,这是件好事,应该提倡和鼓励。如果他们搞文艺创作,只要不触犯国家的法律规定,也有利于百花齐放 、百家争鸣。对文学界的繁荣和发展也是一件好事。

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搞文学创作,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。这是人家应得的劳动报酬。不过,如果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在工资收入之外的劳动报酬,肯定是要向组织上申报的。

有,而且还不少。

没有规定禁止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头条实名注册,搞发文创作。

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头条搞发文创作,要严格遵守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、互联网法律法规,要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。

有几点需要注意的事项:

一、注意保密纪律,遵守保密法和具体行业的特殊规定。

二、履行报告义务,如果有收入,在填报个人报告事项时一定要如实申报。

三、注意工作纪律,一定不要占用工作时间进行创作,否则有可能被问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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