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由县级安监局备案?
按照安监总局17号令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》第四章规定
以下企业应该要进行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的备案:
央企(总部报国务院相关部门,下级企业报省级、市级相关部门)
高危行业(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)报县级安监部门
至于其他企业要由省级安监部门规定(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,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。)
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后需要备案吗?
需要修订。根据国家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)的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,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,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,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。
矿山、金属冶炼、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、经营、储存企业、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、烟花爆竹生产、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,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。
应急预案备案需要多长时间?
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按照分级属地原则,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。
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,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,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,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