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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来源:互联网资料整理 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/4/6 5:45:07       共计:4632 浏览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:第四十一条. 公司解散,依法应当清算的,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、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。

公司清算组备案要准备哪些材料:

1. 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《公司备案申请书》(公司加盖公章)。

2. 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
3.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(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);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(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)。

4. 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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