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T门户, 中国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行业资讯平台--公众IT
新闻来源:互联网资料整理 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/4/6 4:39:20       共计:4652 浏览

依据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第六条


从事酒类批发、零售的单位或个人(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)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,按属地管理原则,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。


第七条


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:


(一)领取《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登记表》)。《登记表》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,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。


(二)填写《登记表》。酒类经营者应完整、准确、真实地填写《登记表》;同时认真阅读《登记表》所附条款,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、盖章。


(三)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:


1、 按本办法第七条第(二)项要求填写的《登记表》一式两份;


2、 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;


3、 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。


第八条


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,在《登记表》上加盖印章。

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:

1.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,到当地受理窗口递交某某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;

2.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材料;

3.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人员审批,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,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;

4.作出准予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。

版权说明:
本网站凡注明“公众IT 原创”的皆为本站原创文章,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!
本网转载皆注明出处,遵循行业规范,如发现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的,请与我们联系处理!
您可以扫描右侧微信二维码联系我们。